“好玩的东西”,他咂摸这五个字,第一感觉可能会是儿童玩具,因为庄很爱收集,但好像肯德基最近也没有出限定,又猜测可能是其他的。
但无论如何,不希望是名牌。
昨天送的T恤还在自己住的客房里放着,他不愿收,不希望两人的关系被物质给框定了,想来想去,瞻前顾后,也琢磨着应该也给庄买点什么。
发表不了作品就是失业,但作为一个硬汉,失业也誓不吃软饭。
上学期间表达感谢、安慰、庆祝,各种各样归结起来都是请客吃烧烤,但总不能请庄吃烧烤。
他没送过男性朋友礼物,更没送过男朋友礼物,左思右想,又想求助知礼和洪仓。
想请教两位哥哥自己应该送点什么,但是发“送男朋友”还是“送男性朋友”,掂量不好尺度,措辞不好把控。
如果说是送男性朋友,可能目标有点太泛泛,可如果说送男朋友——又好像有点急……吴霭输了删,删了输,取取舍舍无非是“性”,民工一样蹲着,恨不得抛硬币。
也不知过了多久,他突然听见了车喇叭的声音,一抬头,每天送自己的车出现在了眼前。
阎从车里走下来,表情僵硬地略微颔首。
“阎哥。”
吴霭立即站起来,因为腿麻等了等才动身,一瘸一拐的步伐赶不上心跳,忙道谢说:“辛苦你了。”
阎万年不变一张扑克牌脸,走到车后打开后备箱,吴霭跟过去一看,见里面放着有个包裹好的长方形木箱,上窄下宽。
他有点惊讶,问:“这就是……庄……?”阎没反应,不等话说完径直走回了车里。
吴霭一个人站着,手指触上箱子就开始发烫,还没有打开就已经有了判断——自己此生只对一样东西熟悉,虽然没看见,但身体已在冥冥中感受到了吸引。
他深呼吸,掀开木质的盖子一看——果不其然是把吉他!只一眼,吴霭瞄见了云杉木的面板,巴玫的指板,琴头上手写体的“Gibson”。
他意外,关上箱子往后退步,眼前一阵眩晕,像中了暑。
比诗人懂笔,战士会爱枪,吉他就是他的部分的生命,而眼前这一把,惊鸿一瞥,整个人都惊讶到要爆炸。
天呐,他雀跃,可蓦地又反应过来——有东西不对!吴霭再次打开箱子,惶然发现这把琴是没装琴弦的,一个激灵,不管不顾地冲到了驾驶室外面。
“阎哥。”
他急得要喷火,说:“阎哥,你可以帮我吗,我需要去一家琴行,很着急!”阎天没说话,默默地发动了车,吴霭跳到副驾驶的位置,指挥:“开出去,两个路灯后左拐,我指路给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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