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恪走上高阶,每行一步,百支烛依序重燃,“你是魔,入不得我识海。”“不过是死。”渡魔,顾名思义,需要修士用识海引渡魔气,化浊成清,消去魔念。像魔君这种级别的魔,能消散天地就算天道仁慈,至于转世?想都别想。风声呼啸而过,掠起方恪颊边一缕长发,送至魔君手中,他俯身阶前,低头,任那发丝从手中流走。有些遗憾地起身,看向殿外。述归还在原处。“心魔尝到他身上味道了,浓得很……”魔气缠上高台,语调可怜,“我可打不过他。”“他不会疯。”方恪说:“你不是跟他做了交易,让他不能出手吗?”原来他都知道。“那怎么不让他看?”“怕他忍不住疯。”方恪比谁都了解述归,他旁观过他百年。魔君眼也不眨,望高台好久。方恪看他的眼神……和看述归没什么两样。屡次偷窥天机,魔君早就知自己死期将近,今天踏入圣殿,终于嗅到深重的死气,自心魔传出。与其被天罚灭掉,不如……“上来吧。”方恪说,下一刻魔气席卷高台,有一片凑近座上人唇角,如鱼游动,又不敢全覆上去,方恪没躲,眸光平和。“我想变成人形。”魔气讨好似地蹭他,又没真的碰上去。方恪道:“时间不多了。”方恪嫌他浪费时间。魔气骤然静止,死气沉沉落下,在方恪衣袖、脚边游离。渡魔第一步——魔修散浊气,卸下一切抵抗,等待修士的灵力探入、卷它入识海。识海炼化这步最痛。也痛快。于魔君而言,痛苦快感就是一体,他在生命的最后再入方恪识海,几乎是感激、甚至崇敬的——谢方恪生死间走一回,没了人心,像神,才愿普渡众生,赏他一朝欢愉。他忽地想到什么——“我送了述归一样礼物。”方恪度化过很多魔,早就轻车熟路,边炼化魔气,边问是什么,魔君说是好东西,他解了述归灵台禁制。“上头有半神灵力残余,要不是述云死了,我还真……”“禁制有何用处?”魔气被打断,委屈地舔舐方恪脸侧,“原本用来清神魂,被述云篡改,神魂但凡异动,都会用千百倍的痛反噬寄主。”像述云的手笔。魔气越发清澈,越来越淡,魔君不顾魔气损耗重新凝形,他很痛,也知道自己的表情会很难看,但他挤出个笑。难得干净的笑。身影越来越淡,灵魂中带的腥气渐不可察。“有下辈子的话,我倒很想进你的门派。”魔君笑,“师弟师兄,哈哈……”方恪温和地说:“魔没有下辈子。”魔君乐不可支,魔体越来越淡,似真似假一句:“方恪,我还是喜欢做凡人。”凡人的故事比仙人有趣啊。魔君最后问——“不过方恪,什么是喜欢?”方恪没回他。魔君后知后觉:哦,魔体散了,他的嘴也没了,方恪没听见他的问题。什么是喜欢?秦珩自爆神魂后,魔君偶尔会想这个问题。十万年前,洪荒初开,它是天地孕育的浊气之一,也是最后被神尊捕获的浊气。但神尊没渡它。或许祂吸纳太多浊气,腻了,也或许面前这浊气太普通,不够黑到扰乱三界平衡,也不像灵力一样白、容易炼化。浊气被下放凡界,无数次投胎,等自己被磨尽。最后一次它投成了人,天生魔气护体。魔种很高兴——终于可以死了。几个人牙子接手又转手,都说这崽子“邪乎”,被打了,嘻嘻笑,手断了,抱着啃。就那么巧,他被堕仙发现了。脏腑能再生,炼器自带魔气,是个宝贝。堕仙嫌它眼睛太像人,隔段时间就挖一次,它捂眼睛笑,喉咙又被钉住,对那时候的魔种来说,砍手断脚很轻松,再重一点,就是挖心肝,会比断手脚时间长、疼得多。呸。魔种吐出半截舌头。人间比鬼界还地狱。它边哭边笑。快死快死快死。离死还差挖两次心时,它被一个仙君“救”了,眼里全是血块,看不清,只听仙君说:“回家吧。”魔种身上魔气淡,没做过恶,仙君不杀它,要送它回魔界。它笑疯了,因为恐惧止不住的抖,仙君以为它在激动。魔种只看清仙君剑穗,一直在它眼前晃,火红色的,比血灼眼。到魔界,每次它濒死时魔气就涌来,它第一次知道有比挖心还疼的惩罚——死不成。更糟糕的,它在凡界呆太久,有人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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