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一个马厩也装得下两匹马,奈何血统出色的名驹都有几分霸道,喜欢圈地。尤其是阿灰,那小东西野惯了,绝不会容许别的马与自己共处一室。
嗨,如果是小主人的话,或许它可以忍痛分出来一小块地方。
不过,要用酸酸甜甜的果子来换。
仍处于失落中的孟阳没忘了做饭。
他熬了米粥,又把翠红送的猪蹄冻切了一块出来,就见红棕色半透明的膏体内,乱而有序地镶嵌着许多肥嫩的猪蹄肉,表层一点肥油,下面却是切成碎块的猪皮。
猪蹄冻在有的地方也叫肴肉,算一道大荤菜,做起来也颇费功夫,想要调制出最佳味道,更是难上加难。
猪蹄皮厚肉少筋多,口感独特,但骨头太重,算下来并不划算,所以也有的人只用猪皮和碎五花制作,单纯从外观来看并没有很大区别,但吃起来的感觉却截然不同。
不管是猪蹄还是猪皮,都富含胶质,将它们洗净后小火慢炖,原本清澈寡淡的汤汁就会慢慢变得黏稠而浓郁。
等到肉最厚的地方一戳就透,便可以稍微舀去一点表层油脂:这样可以让做出来的肉冻更晶莹剔透,富有美感。
连汤带肉倒入容器内,静置片刻,融化在汤汁内的胶质就会慢慢凝固,形成这种独特的肉冻。
以猪蹄和猪皮同煮,会让口感很丰富,也更能彰显出掌勺人满足家人口腹之欲的决心。
单纯从这一点来看,翠红对如今的生活实在很满意。
今天吃肉实在太多,孟阳又炒了一个醋溜白菜。
只搁了一点点油,然后用醋点香,酸甜可口,十分清爽。
但廖雁还不满足,他自顾自拍开一坛酒,又催着孟阳去烤小鱼干。
孟阳认命地去了。
那些小鱼干不过成人半个巴掌长短,浑身上下没有一两肉,在桃花山的河里多的很。
刺多肉少,寻常炖煮是不成的,但用盐巴简单腌制一下,再放到锅底烘烤到两边泛黄的酥脆,用来下酒最好不过。
烤好的小鱼散发出特殊的咸香,连里面的小刺都被烤化了,直接一口咬下去,连骨头带肉一并吃掉,越嚼越香。
许久没有饮酒,可把廖雁憋坏啦。
他先给自己倒了一大碗,一口气喝掉,砸吧着嘴儿美了一会儿,却又稍显遗憾道:“还是关外的酒好喝。”
关外的风光粗糙,人也粗放,最爱的便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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