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子的家在城东,一个破落的巷子里很深的地址。走尽那段巷子,等到没人家了,再往里走十几步,就正好了。
别人的房子都是门对门的在街两边,就他一个人横在路尽头门朝外。那样势就跟横路抢劫的强盗差不多。
因为隔离得大多数房子太远,又加上房子是六七十年代修成的砖瓦结构的房子,风吹雨打的,破破烂烂,于是正好有了称作破落户的资格。
要说这位置,其实还不错。因为是巷子的最深处,也是巷子的末尾,后边左边右边全没人家。前边虽是稀稀落落,但也只限于有房子,根本没人住。所以冷清是有点,但是安静。而且房子后边靠着山,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竹子。县里说没钱,还开发不到这里来。其实是县里不想开发这里,因为没钱。
林子原本是一个人住在这里的,可惜楼房不是他一个人的,因为这房子不止一层。虽然很旧,到底还是叫做楼房啊。好像楼房,天经地义的就不止一层。
最先没人来的时候,是可以说这楼房就是他家的房子。这就好比不拉屎占着茅坑,至少名义上那茅坑暂时是你的了。但是现在不能了,有人来了。上周林子不在家,回来的时候,居然发现有生人的气味。
说气味,这是夸张,主要想突出,这里很少有人来。林子学着武侠传奇侦探小说鬼故事里的样子,灵敏机警的嗅察了一番,结果没发现小偷,发现了女人的踪迹。
这完全不是灵敏的嗅觉导致的,因为他四处勘察的时候,那女人恰好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。
这突如其来骤然出现的女人,倒叫林子很不好意思。不是怕女人,而是在一个女人面前表现得神经兮兮,像做贼一样,这就叫林子受不了,有些窘迫。
等那女人走了之后,林子立马又表现得一切如常的跟进去去跟踪调查了一番,终于发现那女人的目的,是要住在这里的。似乎这还能忍受。不能叫林子忍受的是,那女人居然是住在自己楼上的。这下好了,林子想到了一个比喻,最终被女人骑在下面了。
其实这些事情,都算不得事情。这房子,林子也基本上没回来住过,一周里,大约恐怕,也就那么一两天而已。有时候甚至一两天都没有。房子只是个符号而已。
当林子觉得事情都弄明白了,那女人确实要在这里住的时候,他突然有了想要搬家的冲动。这里住得太久了。一个人是不适合在一个地方住得太久的。身上长霉灰了。
准确的说,似乎一直以来,林子都不大适合与人住在一起。但也仅仅是限于住,还是常常与这人那人混在一起。所以可见得,他的不适合与人住在一起,完全是吃饱了之后,偶然想出来的,专门拿来消食的。只是这一顿饭吃得太久了,长久无法消化。
在事实上,林子这么久也确实没有和人住在一起的经历。看来他真有不适合和人住在一起的特性。否则他也不会在这城市哪里不好住,专门找这么破烂偏僻的地方。除非那人是心理有毛病,放着宽敞亮丽的高楼大厦不住,偏要自己给自己找罪受。林子应该是没有心理疾病,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。
林子也想过住宽敞亮丽的高楼大厦,现在这种情形,只能归因于,生前没那么好的运气,生来也没有那么好的福气。那就只好期盼死后阎王能有点人性,那么没准就会特别关照他,给他一个单间,那也就是住大房子了。
在没找好房子之前,林子不敢贸然的搬出去,还是要继续在这里住着的。什么事情都可以果断,唯独这件事,不能决然。估计这也就是他这一辈子难得做的唯一一件谨慎了又谨慎的事情了。
林子在家里,将屋子里的东西无所适从全挪了个位置,摆放了又摆放。将窗子玻璃也擦了个无数遍。也不知道什么原因,就是擦不干净。终于累得不行的时候,只好自我安慰,擦干净给人看啊?
人其实是个很可怜东西。林子看见自己这家,就慨然有了这番慷慨的想法。他-妈-的,你说国家要是允许个人的抢劫行为合法那该多好!那至少可以时不时的富裕一把吧?
站在窗下,外面什么也看不到。因为什么都没有。
天色极其浓重,远远近近的看不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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