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识过沈清琦的丹青,我便再也不敢在人前称我会画丹青了,毕竟差距摆在那儿,我还是有些自知之明。
今日,又抓了媚狐狸来做人体模特,特地求了清琦大哥和我一起画杨槐,对比下差距,可以向他学习学习。
我一桌,清琦大哥另一桌,媚狐狸又被迫在前面摆造型。自从何悬把我拒之门外之后,每次画画只能去抓媚狐狸,威胁他不给他饭吃,他才肯为了口粮忍辱负重当模特,以至于我最近画他画得特别顺手,不一会儿功夫就画好了。
“好了!我画好了哈哈。”我开心地说道。
媚狐狸急忙问道,“画得如何呀?没有把人家画丑吧?”
“这次画得应该算不错!你看这鼻子是鼻子,眼睛是眼睛的!”
媚狐狸冲我翻了翻白眼,嘀咕道,难道平时都把鼻子画成眼睛?
我不理他,回头想要给清琦献献宝,却发现他早就画完了,正笑眯眯地打量着我。
我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,便顾左右而言他,说道,“清琦你也画好了?给我看看你画的。”
清琦只是看着我微笑,不动声色,我好奇地凑过去,却发现画上的根本不是杨槐,画上居然是正在执笔作画的我。
“这……”我难以置信地拿起了清琦的丹青。
画中我唇红齿白,风鬟雾鬓,风华绝代,最主要是眉眼间的凝神静气,便是这一份书卷气的气韵竟明艳不可方物。
“如此风华,这……不是我吧。”每当我不照镜子时,总还以为我只是那个相貌平平,天资平庸的那个方休。
清琦莞尔一笑,将我耳边散落的发丝轻轻挂至我的耳后,语气温雅而又诚恳道,“醉生,你确是有此番风华。”
这一切的一切于我而言,或许是一场背井离乡的灾难,也是一场上天眷恋我的恩赐。他在夺走我原本拥有的事物的同时,给了我绝代美貌,给了我情人知己,给了我泼天财富,其实我应该知足。
“醉生,这幅画还未题字,你来题上一笔吧。”清琦亮晶晶地眼睛充满期许地望着我。
可惜我画画还能小试牛刀,但是论起书法,我只能两手一摊,“我字太丑啦,不要破坏了画得意境。”
清琦呵呵一笑,从我身后拥住我,他将桌上的狼毫给我,而后握住了我的右手,他的手极好看,如一块温玉一般光洁,却有些微凉的寒。
“那我们一起来写罢。”
我可以感觉到沈清琦的呼吸在我的头顶拂过,而背后便是他温暖的胸膛,他带着几分幽幽的莲香,发丝垂落摩擦过我的耳边,一刹那我的心跳加快,心中一荡。
沈清琦握着我的手,一笔一划写下,“把酒思闲事,春愁谁最深。”他的字写得极好,让我都难以置信这几个字是自我手中握着的笔所写出。
他就这样握着我的手,一字一字书着,我多想时间就凝固在这一瞬间,我们便就这样一直写下去,写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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